2022-05-03
为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2022年重点工作,以“喜迎二十大、奋进十四五”为主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根据天津大学《关于开展 2022年劳动竞赛暨示范集体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天大党发[2022]6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集体评选、推荐范围
(1)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其他专项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在天津大学、天津市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团结奋进、和谐向上,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优秀团队。
(2)学院工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根据校工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对于推荐的集体,经学校审批授予“天津大学劳动竞赛示范集体”荣誉称号。已获该荣誉的,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原则
围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管理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进行评比。
1.比师德师风。深入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严格执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学高为师、行为世范,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
2.比教书育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新工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
3.比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前沿探索和核心技术攻关,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在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完成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4.比管理服务。深入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在教育评价改革、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成效显著。
5.比文化交流。深入践行校内外合作交流和文化传承创新,提高学校影响力和文化实力,在国际合作交流质量、巩固文明校园和校园文化建设成果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评选标准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2022年重点工作,结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不同教职工群体的岗位目标责任,创建和选树一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其他专项重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有代表性的示范集体,充分展现微电子学院教职工良好精神风貌,形成推动学院和学校事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工作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2022年重点工作,结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不同教职工群体的岗位目标采取自下而上申报,学院工会组织评选,向学校进行推荐。
2.学院工会组织成立评选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工会委员组成。
(1)申报参评集体等于推荐名额,由申报集体提交书面参评材料,评选小组成员以函评的方式确认是否向学校推荐;
(2)申报参评集体大于推荐名额,申报集体指定1名教师代表现场进行ppt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由评选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的申报集体向学校推荐。
3.评比产生的示范集体,经学院党委同意,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进行审批。
微电子学院工会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