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2
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微电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2024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进展状况及主要成果介绍,随申请材料转化为同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 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能力进行评价。通过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通过资格审查且报考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
2.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拟定于2024年3月下旬携带申请材料(第1-14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多元考核。
B 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英语考核通过。
1.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4.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面试考核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
注:
①英语考核结果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②其中1.2.3.条件中的成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
③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考生,学院对其英语成绩做统一认定。
④学院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综合考核办法: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学院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综合考核分专业考核(专业基础测试与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1.专业考核
①考生通过PPT进行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成果等),专家问答。
②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考生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为所有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③专业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基础成绩*50%+专业综合成绩*50%
④依据考生报名情况及专业成绩划设分数线,分数线以上考生可进入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环节。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①考生通过PPT进行展示(内容包括:博士期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拟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和自己的设想、预期取得的研究成果等),专家问答。
②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为所有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C 录取阶段
1.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5%+专业综合成绩*25%+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50%
注: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均为百分制。
2.录取规则
报考导师志愿优先,优先录取报考有名额导师的学生。在同一导师名下,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六、监督机制
(一)微电子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校院两级督导、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22-27405716;邮箱:shan.zhang@tju.edu.cn。
七、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27405716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shan.zhang@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
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
2023年11月